黄磷中毒怎么办?防治要点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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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死后,骨骼中的磷由磷酸根状态转化为磷化氢,分散到空气中便会自燃,在黑暗中发出青光。磷火很轻,可以随风飘动,于是产生“鬼火追人”的现象,这其实是“磷搞的鬼”。

真实案例:某化学试剂厂主要用黄磷为原料生产磷酸。某年夏季,该厂安排磷酸车间维修组对散装黄磷罐体进行检修,工作人员需要进入罐内进行清理、减压、焊补底部卧碗。工作人员当时穿戴胶手套、长袖衣裤以防灼伤,但未采取任何呼吸防护措施。在空罐内工作约20 min左右,出现明显的头痛、恶心、乏力、咳嗽症状;第二天病情加重,出现高热症状,送医检查时发现肝肾功能中轻度异常,采取对症治疗后才好转。

黄磷基本特性

黄磷,英文名称为Yellow phosphorus,别称白磷(白磷遇光或杂质渐变黄),CAS号为17723-14-0,分子式为P4,分子量为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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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特性

物理性质:外观为银白色或浅黄色脆蜡状固体,质软、冷时性脆,具恶臭味(如大蒜味)。密度为1.82 g/cm³,熔点为44.2 ℃,燃点为40 ℃,沸点为280.5 ℃。黄磷几乎不溶于水,但能溶于一些有机溶剂。

化学性质:黄磷化学性质活泼。在黑暗中发淡绿色荧光,是磷蒸气氧化导致。易于燃烧,可在室温下空气中燃烧形成氧化物,故常在水或煤油中保存。

黄磷还有同素异性体红磷、黑磷、紫磷,后几者性质稳定、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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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接触

农药和杀虫剂:由于黄磷具有杀虫、杀菌和杀真菌作用,常被用作农药和杀虫剂的成分。

合金添加剂:黄磷常被用作添加剂来制造特殊的合金,如添加黄磷使铜具有高导电性。

火药:黄磷也被用作火药的重要组分之一,可以提供强大的燃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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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接触限值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19)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黄磷的PC-TWA为0.05 mg/m3、PC-STEL为0.1 mg/m3。其临界不良健康效应为眼及呼吸道刺激、吸入性损伤、肝损害。

中毒途径

吸收:工作中黄磷常以蒸汽或粉尘的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消化道和灼伤的皮肤吸收。

代谢:大部分以元素磷、小部分被氧化为磷的低氧化物,循环于血液中并逐渐贮存于肝和骨组织。

排泄:主要以结合磷酸盐形式自尿、粪和汗缓慢排出;也有很少量的元素磷随呼气、粪和汗排出,但尿中未发现。

中毒表现

参考《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GBZ 81),短期内接触大剂量的黄磷或黄磷灼伤引起的以肝、肾损害为主要表现者为急性磷中毒;长期接触引起的以牙齿及下颌骨损害为主要表现者为慢性磷中毒,可伴有肝、肾损害。具体分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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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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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黄磷蒸气数小时后或黄磷灼伤后1~10天左右出现头痛、头晕、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并有肝脏肿大及压痛症状,伴有肝功能试验异常,符合急性轻度中毒性肝病表现;可有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符合急性轻度中毒性肾病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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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中毒

上述表现加重,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a) 肝脏明显肿大及压痛、肝功能明显异常,符合急性中度中毒性肝病表现;

b) 肾功能不全、尿素氮及血浆肌酐升高,符合急性中度中毒性肾病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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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中毒

在上述临床表现的基础上,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a) 急性肝功能衰竭;

b) 急性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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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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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中毒

临床动态观察1年以上,经对症治疗,上述症状呈进行性加重、齿槽骨吸收超过根长1/3、牙周膜间隙增宽、变窄或消失、骨硬板增厚,下颌骨体部可见骨纹理增粗或稀疏、排列紊乱;可有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及消化系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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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中毒

上述表现加重,下颌骨后牙区表现为对称性骨质致密影、周界不清,可有颏孔,边缘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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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中毒

在上述临床表现的基础上,下颌骨出现颌骨坏死或有瘘管形成。

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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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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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

1.1 病因治疗

a) 吸入高浓度黄磷蒸气后应迅速离开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

b) 黄磷灼伤皮肤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灭磷火,清除嵌入组织中的黄磷颗粒,阻止黄磷吸收。可参照《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GBZ 51)进行治疗。

1.2 对症及支持治疗

a) 可适当选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氧自由基清除剂、钙通道阻滞剂等;

b) 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c) 中毒性肝病采用保肝及营养疗法等对症治疗;

d) 中毒性肾病注意防治血容量不足,改善肾脏微循环等对症治疗与支持治疗,必要时可采取血液净化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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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中毒

a)注意口腔卫生,及时治疗口腔各种疾患,尽早修复牙体;

b)下颌骨坏死或骨髓炎者应及时给予手术治疗;

c)注意保护肝、肾功能,并给予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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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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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

a)轻度中毒治愈后一般应暂时调离黄磷作业。

b)中、重度中毒治愈后一般不应从事黄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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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中毒

a)轻度中毒治愈后可从事原工作,如病情呈进行性加重应调离黄磷作业。

b)中、重度中毒应调离黄磷作业。

职业病危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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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性

必须对接触黄磷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评估,尽可能建立现场监测系统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采取加强通风、净化空气等措施减少扬尘和烟雾逸散);同时,要保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妥善处理废弃物,避免黄磷积聚。尽可能采用不含黄磷的替代品,或对工艺进行改革,减少黄磷的使用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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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进行黄磷相关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面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止皮肤、呼吸系统直接接触黄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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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护

长期接触黄磷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相关的生物监测,及早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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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用人单位应向接触黄磷劳动者提供健康教育和培训,使他们了解黄磷的职业危害性并知晓如何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正确应对紧急状况。

统筹:杨敏

内容:应急办   江嘉欣、黄健、王谊珣

审核:刘晓勇

美编:虞心阳

图片:来自网络

- 应急办公室 -

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突发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制修订卫生应急预案,监测与报送应急信息,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主持应急处置技术体系研究应用和成果推广,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卫生应急工作,以及管理与保障国家级、省级化学中毒和核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近年来曾妥善处置二氯乙烷中毒、乙酸甲酯中毒,铊、镉污染,儿童铅中毒,核泄漏事故和急性外照射放射性损伤等卫生应急事件百余起,每年组织或指导开展省内外突发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服务和培训演练,突发化学中毒和核辐射事件调查处置与防治研究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联系电话:8910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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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是集职业病防、诊、治、研、管、教和核化事件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机构和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

主要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牵头和参与制(修)订标准规范110余项。建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职业病科)等多个国家级、省级技术平台,拥有涵盖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多个资质。

60多年来,在广东省新发现27种职业病,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70余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30余项,为守护劳动者健康、建设健康广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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