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两次起诉后,他们在法庭哭作一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订阅

入秋之后的鹏城,暑气不再,清爽温柔的秋风迎面拂来。年过七旬的徐老太在两个儿子的陪同下,享受着宁静舒适的秋日时光,心里一片暖阳。

看着母慈子孝、温暖有爱的场景,谁能想到,两年前的他们曾因纠葛一度对簿公堂?

事情还得从徐老太一纸诉状说起……

两次起诉 母子关系降至冰点

2022年7月,徐老太诉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手里拿着一幢7层高自建房的照片,委屈不已:“这就是我之前住的房子。老伴去世后,我没钱吃饭没钱看病,法官你要为我做主。”

原来,自丈夫张某7年前去世后,该自建房就由徐老太的两个儿子管理。徐老太哭诉两个儿子既不给她房租收益,也未按承诺支付赡养费,老太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同时就房产继承分割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初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贺榕发现,该房产虽未进行产权登记,但1992年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房屋的产证权所有人是大儿子张某甲。

庭审中,双方对建房款项来源各执一词,但都没有提交有效证据,收据、送货单等材料落款时间也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间存在较大出入。同时,贺榕注意到,前述证书出具时,张某甲才刚刚满18岁。“一个刚成年的孩子,有单独购买地块并建房的经济实力吗?”带着疑问,贺榕委托专职家事调查员前往案涉房屋等地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因时间久远,已无社区或工作人员知晓该房产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附近邻里多是租客,也纷纷表示不知情。一时间归属情况实在难以确认。

更为棘手的是,第二次庭审中双方才反映被继承人张某去世时,张某的母亲还在世,也就是本案继承人尚有疏漏;但同时双方又告知法院,张某母亲及张某部分兄弟姐妹已在本案起诉前、审理中陆续过世,即产生代位继承、转继承,这下连诉讼主体范围都很难确定。

面对两个儿子不支付赡养费、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情形,徐老太气不打一处来,于2023年1月又另案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付其自丈夫去世后至今的赡养费差额,另按照每人每月10000元支付此后的赡养费,并共同负担已产生的医疗开支。

继承权纠纷未平,赡养纠纷又起,徐老太一家关系降至冰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三人心结 法官苦寻破解之策

对于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的行为,张某甲和弟弟张某乙则满是疑惑与不解。

“我身体不好,家里情况也比较难,但我们对母亲也算是尽心尽力,有哪里不舒服,都是我们带她去医院的。”张某甲气得直哆嗦。

张某乙也表示很无奈,“一起生活的时候,我们每个月都有给母亲1000元的生活费。她要吃什么东西都是直接到我这儿拿。”

矛盾的再度升级,让两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刘海娟、贺榕都意识到,不能通过“一纸判决”来“明辨是非”,而要找到家庭矛盾的症结点,彻底消解矛盾。 

“经过此前几次庭审,我们了解到徐老太的家庭情况较为复杂,因诸多家庭纠葛,母子间渐生嫌隙,继而互相对立埋怨。”刘海娟说道,“但毕竟母子关系血浓于水,徐老太再次提起赡养纠纷,深层原因很可能是一致的。如何找到症结所在并选择合理的方案,是解纷的关键。”

一直以来,龙岗法院坚持家事案件“诉前—诉中—判后”全过程跟踪调解,并依托专职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专业心理咨询师等积极助力纠纷调解。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之余,通过与专职家事调查员一起走访等形式,对徐老太和两个儿子过往的生活进行了深入了解:自建房共7层,1-2楼自用居住;张某甲因患病难以工作,家庭收入来源主要靠妻子在超市打工和收取3-5楼的房租,还要抚养念书的女儿、赡养岳父岳母;张某乙则靠摆摊卖货与收取6-7楼的房租维持生计,同样还需要赡养岳母;徐老太在深圳本就鲜有亲朋,尤其是老伴去世之后,两个儿子忙于生计,疏于对她的关心与照顾,老太内心更加孤苦无依,特别想念老家。 

摸清楚情况后,承办法官更加坚定:疏导彼此之间的心理症结,修复破损的关系,改善相处模式,才是妥善解决好徐老太继承分割及赡养纠纷的最好方式。

一家人和解 心更近了

几经周折,法官将伤心的徐老太与忙于生计的两个儿子集齐在调解室内。考虑到徐老太熟悉揭东话,还特意找了揭东的同事一起。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人都有老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老无所依、老无所养,成年子女要正视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反映的是个人的道德品行修养,也是为自己的子女树立榜样。”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你们是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徐老太年轻时候来到深圳打拼,哪能够到老了就让老人家居无定所?”

…… 

面对法官的一番推心置腹,原本沉默不语的张某乙缓缓地说道:“我们一直想不通的是,母亲原本在家里待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决绝地离开家里,是不是受了什么外人挑拨?亲生母亲离家出走,现在又在打官司,我们做儿子的脊梁骨都挺不直。”

张某乙率先破冰说出心中芥蒂后,一系列家庭矛盾随之显现出来,承办法官意识到这次沟通可能会扭转局面。不一会,两个儿媳赶到调解现场,“您是母亲,我们也是母亲,您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大,付出的心血我们最能体会,哪有孩子不赡养母亲的道理。”

听到儿子儿媳的答复,徐老太有些哽咽,开口说道:“我跟自己的两个亲儿子生活在一起时,距离好像很近,但又很远,他们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所思所想。前两年生病最需要你们兄弟俩的陪伴时,人影都难看到……”

此时,矛盾的根源已经很明显了。徐老太诉请的是赡养费、案涉房屋所有权及租金,但她实际想要的,是孩子们的关心和照顾,是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几次沟通后,双方渐渐打开心结,俩儿子掏出了近年来找寻母亲的报警回执,还有给曾经照顾母亲的那些人员结清生活费、医疗费的付款凭证,“妈,您房间我们一直都留着,一直在打扫着,随时等着接您回去。”

听到这里,徐老太再也忍不住了,和儿媳儿子哭作一团。法官趁热打铁,促成张某甲和张某乙就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人均表示愿意接徐老太回去住,且每人每月支付1500到2000元的赡养费。

2023年底,张某甲在微法院平台上传了徐老太落款的撤诉申请。为了解老人家的现状及其真实意愿,承办法官又再次联系了徐老太。

“法官,撤诉确实是我的真实意思。我现在已经回到家里重新开始生活了,儿子儿媳都对我很好,他们也不容易,我很珍惜我们现在的关系,没有再打官司的必要了。”徐老太表示。

两案撤诉后,今年4月,龙岗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案后回访得知,曾经矛盾交织的自建房里如今和谐美满,徐老太身体状况也良好。

半年后,心系徐老太的承办法官再次回访张某乙,电话那头张某乙感激不已,“经过这次官司后我们是真明白了,除了经济和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关注与慰藉同样重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让母亲安享晚年。”欣慰地放下电话,法官心中的大石也终于放下。

家齐国安宁,家安天下定。践行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写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据统计,龙岗法院自2022年8月成立少年家事团队以来,共办结家事案件3000余件,调撤率近60%,同时,依托专职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实地调查案件50余件,案件回访2500余人次,切实以家事纠纷化解夯实基层治理之基。

【来源:深圳中院  龙岗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