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默 达
11岁男孩被骗与女主播裸聊,打赏一万多元!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案件曝光。警方查实今年41岁主播周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最终顺德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
资料图。图源:央视新闻
本是一场伤风败俗、传播淫秽的违规表演,为何会变成强制猥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这一解释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隔空猥亵”也是性侵,危害同样严重;其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男孩女孩,无论是否“主观同意”,均受到保护。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单靠自己难以抵抗来自互联网的诱惑和恶意,这样的守护十分必要,也能有效震慑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回顾案件的细节,同样有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男孩使用外婆的微信注册充值,通过链接进入不正规平台,最终一步一步陷入桃色陷阱。我们不禁要问,家长是否起到了监管和教育的责任?“青少年模式”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其次,许多声音攻击男孩“11岁就会打赏女主播”“肯定什么都懂”。男孩是事件的受害者,一味猜度中伤不可取,也有悖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公布典型案例是一种警示,更应成为一次深刻的教育,引导其走出阴影,自觉抵制诱惑。
最后,裸聊女子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专挑小孩骗钱?亦有网民拿她“育有两个男孩”开刀,是生活所迫还是恬不知耻?这部分信息我们无法得知,然而有一条原则很清楚,无论是对大人还是对小孩,无论情节轻重,“裸聊”本就是违法行为,“抽象又炸裂”的案情背后,仍有太多污秽等待清除。
日前,网信部门深入开展“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严厉打击隔空猥亵等网上恶性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仍需各方持续发力,将诱惑与恶意扼杀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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