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货3个亿,补贴8个亿?丨这能刑吗?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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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卖货3个亿,补贴8个亿?丨这能刑吗?

【省流版】

1、大部分直播间中的虚假宣传仍属行政和民事违法。但当相关行为涉及食药品、假冒伪劣产品,就可能很“刑”了。

2、主播和商家谁来担责?要看双方合同如何约定和具体情节。

3、不同案例中主播和商家的法律关系复杂,也给消费者主张索赔增加了障碍。所以,网购需谨慎。

【完整版】

最近,主播辛巴在直播间“炮轰”另一位头部主播广东夫妇,后者也疑似在遭到质疑后删除了“8亿补贴”相关的宣传文案视频,事件具体细节仍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图源:蓝鲸新闻

图源:蓝鲸新闻

从“三只羊”到“东北雨姐”再到“广东夫妇”,眼下双十一大促在即,不少带货主播却频频陷入“虚假宣传”风波,甚至因此“塌房”。

资料图。图源:央视新闻

资料图。图源:央视新闻

这能刑吗?得看具体情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宣传的行为主体,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如今“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直播间里,上述责任有谁承担?

先看行政处罚,我们就以不久前被调查的“三只羊”为例。合肥市监部门认为,“三只羊”在直播间推介“澳洲牛肉卷”时,在未获取原切肉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仍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推介,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但同样被“打假”的“兔年生肖茅台酒”,“三只羊”却因为合同中明确约定主播仅提供直播推介服务,由商品委托方发货并保证质量,而没有被认定为虚假宣传的行为主体。

同理,在民事层面,根据广告法,消费者在买到假货主张赔偿时,第一责任人仍是“广告主”,也就是和主播合作的商家们。

但也有例外,如果涉事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生命健康的损害,则作为广告经营、发布者的主播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正是因为存在这样复杂的权责与法律关系,现实中,往往是消费者还没反应过来,主播和委托方就先“撕”起来了。

这也提醒我们,在直播间购物时要保持冷静,不要轻信主播的说辞,毕竟有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需要明确的是,尽管多数直播间虚假宣传仍属于行政和民事层面违法行为。但根据我国刑法,如果这些假货涉及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商品,同样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假冒商标罪等,判头不小。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南方+记者 孟健 杜玮淦

出镜:南方+记者 孟健 

摄影:南方+记者 梁钜聪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设计:吴颖岚 谭唯

编辑 朱琦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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