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重审一审宣判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拐卖儿童罪行累累
余华英是云南大理人,生于1963年,她与丈夫等人长期从事拐卖人口,罪行累累。据报道,1993年起,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她的同伙换成了丈夫王加文。两人在云南拐走了两名儿童。其中一名被拐儿童的家长前往大姚县公安局报案后,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配合,于2004年5月19日将余华英和王加文抓获归案。面对大姚县警方的审讯,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余华英谎称自己叫“张芸”、王加文谎称自己叫“王伟”,并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同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后,两人未上诉。服刑期间,余华英于2007年获减刑1年、2009年获减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获释后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居住。
在余华英服刑期间,龚某良被查出患有癌症,于2008年病亡。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据悉,其当年用假名“张芸”受审。受害儿童多数被卖至邯郸。
2022年6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6月30日,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2023年6月,贵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由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国付(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审理过程发现漏罪
在余华英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又发现漏罪,从而让审理过程曲折多变。
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余华英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虽有坦白情节,但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上诉人余华英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等被害人也到庭参加诉讼。同日,新证据显示余华英1996年曾在贵阳批发市场拐卖一儿童,该案情未出现在一审判决书中,经权威部门证实系另一起拐卖儿童案。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该案发回重审后,检察机关进行追诉,追诉的理由是余华英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被拐儿童数量也由原先的11名增加至17名。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再次开庭审理,被她拐走的儿童数量从11名增加至17名,这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其中有5个家庭均被余华英一次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遗弃。
2024年10月25日,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作出公开判决,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采写: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徐勉
剪辑:林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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