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人事司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纂的《基层卫生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典型案例》发布,广东以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为主题的《综合施策 谋求实效 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纵深发展》案例,收录在该书第一部分的“省级层面综合施策”,这是我省基层综合改革做法再次获全国推广。
自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广东召开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以来,广东抓紧抓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落实,谋求实效,推动保障基层卫生这一支队伍保稳定、激活力、增能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纵深发展。

广东省是全国地市最多的省份
21个地市共设置了1164间乡镇卫生院
653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然而
体量大、类型多、基础不一
基层医疗卫生体系
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广东如何疏通制约机构发展瓶颈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能力提升?
又取得了哪些喜人成效?
跟着广卫君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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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高位推动形成改革合力
广东的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由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高位推动,在省直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2017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2018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意见》,落实“六个允许”政策,为基层医疗人员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薪酬激励机制。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县(市、区)调研指导,覆盖全省21个地市,广泛宣传“政府保基本、绩效靠发展”的理念,纠正了一些地区的错误认识,并指导各地研究对策,突破工作瓶颈。
同时,广东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线上线下专项培训,帮助基层医疗人员深入理解改革措施,分享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基层综合改革提供了政策蓝本。
自2020年起,广东从省级层面对所有县(市、区)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审核,针对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将审核结果纳入医改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各地落实改革任务。
此外,广东还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监测体系,从“投入-效果”维度进行动态监测,涵盖医疗服务收入、财政收入、人均工资性收入等多个核心指标,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有效避免了盲目追求经济收益而忽略公益职能等问题。
02
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
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中,广东切实发挥政府保障作用,通过统筹多级财政资源,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为基层医疗注入强劲动力。
一方面,广东建立了稳健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全面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的各项支出。政府根据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与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同时,市、县两级财政也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等,安排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离退休人员和在职员工的相关费用,以及人员培训和招聘所需支出。
另一方面,广东还按事项保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对口支援等指令性工作补贴,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专项经费支出。这些专项补贴实施单列管理,不冲抵“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应有的投入。
据统计,2023年,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广东纳入基层综合改革审核的177个县(市、区)中,已有170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了“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模式,占比高达96.05%。
03
赋能放权激发运营活力
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中,广东不仅巩固了“公益一类财政供给”的覆盖面,更着力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生活力。
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收支结余部分可自行留用或上缴后再返还。同时,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但有收支结余时可予以核增,打破了传统“吃大锅饭”“做多做少一个样”的局面。
此外,广东还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特别是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还强调财政投入和绩效分配不与创收指标挂钩,而是鼓励机构通过合理拓展业务范围和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来提升业务收入。
04
五年行动再启“健康强基”新篇章
满足群众需求是综合改革的基本导向,而提升服务能力是满足群众需求的基本保证。
在成功实施首轮“卫生强基”工程的基础上,广东于2023年再度发力,印发了《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此次行动规划了包括“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万名医师下乡”三大核心工程,以及“三级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在内的16个子项目,覆盖了机构布局优化、硬件设施升级、队伍结构调整、学科建设强化、适宜技术推广等多个方面。这一系列组合拳,将有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做了这么多
工作成效如何?
跟广卫君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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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绩单
▶ 常态一类财政保障机制有效建立。
截至2023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一类事业编制在岗人员95652人,财政对此类人员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专项投入达到113.68亿元,年人均达到11.88万元,其中81个县(市、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均人员经费投入已达到或高于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水平。
▶ 二类绩效管理效能持续发挥。
广东纳入基层综合改革评价的177个县(市、区)中,176个县(市、区)突破了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但有收支结余时可核增绩效,占比99.4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自主调整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比例的县(市、区)有156个,占比88.14%;收支结余可留用或先上缴财政后再返还的县(市、区)有172个,占比为97.18%。
▶ 基层收入结构得到合理优化。
广东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65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平均以接近1%的增幅增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占比平均达到24.33%,最高达41.48%,其中34个县(市、区)比值较上年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23年,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数比三年前增加了11.7%;
基层诊疗量占比同比上年提高2.38个百分点,县域医共体检查结果互认率98.76%、检验结果互认率96.3%;
新增20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数量占比达44.49%,较2020年提升了9.2个百分点,自2020年起,环比每年以3个百分点的增幅稳步增长。
编辑 | 白榆 责编 | 苏海宁
审核发布 |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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