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通报:张某拒服兵役,受6项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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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张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处理的通报》。内容如下:

张某某,男,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专往届毕业生,2024年3月被批准入伍。入伍后,张某某多次提出不愿继续服役想法,并提交书面申请拒服兵役。在部队、兵役机关及其亲属反复教育引导,告知其拒服兵役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张某某拒服兵役态度坚决,部队按照拒服兵役规定作除名处分。

张某某拒服兵役行为严重影响云城区征兵工作正常秩序,为切实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适龄应征青年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义务兵优待,按照2024年云城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733元/人/年)两倍的标准罚款27466元。

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两年内不准出国(境)。

四、两年内不准升学复学。

五、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依法服兵役,

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一批又一批的有志青年投身军旅,

但有极少数应征青年入伍后,

由于各种原因,

逃避部队的训练和生活,

屡教不听,甚至拒服兵役。

拒服兵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来源:云城区征兵办

编辑 刘晓维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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