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五类发展,东莞出台强村公司指导意见

南方+

10月22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发展强村公司和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东莞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强村公司、引进农村职业经理人,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主体、新机制、新路径、新平台,培育一支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职业经理人队伍,提升集体资产效益,助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千万工程”经验和东莞实际,《意见》提出强村公司主要发展的五种模式,分别是资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生产销售型、工程承揽型和资本投资型。

《意见》提出组建村域强村公司、镇域强村公司,解决单村、单企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鼓励镇域强村公司将分散在各村组的土地和厂房资源,通过委托经营、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连点成线、聚线成面式地整体开发和管理运营,促进跨村连片集体用地有效整合。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村域强村公司探索分类引入职业经理人。

南方+记者 施美

通讯员 廖凌娜

编辑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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