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州经营未检疫的生猪肉,两名嫌疑人被罚没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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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潮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查处两起跨省、跨部门的涉嫌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生猪肉案件,合计罚没金额达到94620元。

据了解,今年7月,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诏安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线索,迅速开展周密调查和取证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成功锁定了张某兵、刘某里两名犯罪嫌疑人。两名嫌疑人涉嫌从福建省诏安县霞葛镇一处私设的生猪屠宰场购进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生猪肉,并在饶平县内进行非法销售。

自2024年以来,潮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多点发力推动肉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行动中,该局聚焦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过程重点风险防控点,对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风险分级管理。全市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27家次,经营单位338家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89个次。

同时,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重点肉类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组织抽检,及时筛查不合格产品。特别是针对牛肉丸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检测指标主要包含重金属、氯霉素、合成着色剂(添加剂)以及微生物指标等多个方面。并对预包装食品中标称纯牛肉的产品,开展了猪、鸡等动物源性成分检查。据悉,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生产经营环节累计抽检了潮州市肉制品产品(肉制品及速冻食品)共计135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9.71%。

在查处违法行为方面,潮州市重点加大了对流通领域肉制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经营“白板猪肉”违法行为,保障农贸市场猪肉供应安全。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查处肉制品违法行政案件17宗,罚款金额达到31.872万元,有效震慑猪肉流通市场违法行为。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吕钰莹

编辑 张茵 魏楠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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