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汕尾交警陆丰大队发现有网民视频举报陆丰市东海街道东海大道一校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陆丰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指令辖区中队进行取证核实,严厉查处。经核查,陆丰大队民警确定了举报视频中,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车牌号为粤N6***8的校车所属学校及驾驶人陈某。

经传唤,10月16日驾驶人陈某及学校负责人到陆丰大队陆城中队接受处理。陈某承认了其于10月15日驾驶粤N6***8专用校车在东海大道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陈某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此外,陆丰大队联合交通、教育部门对陈某及其学校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驾驶校车闯红灯、逆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社会危害性,要求学校负责人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做好校车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定时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文明交通理念。

学生交通安全重于泰山,校车作为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承载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决不能掉以轻心。
接下来,汕尾交警也将进一步加强涉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学生群体交通安全教育,突出家校警协同教育作用,抓牢校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紧盯校门口交通安全指引提示,全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南方+记者 陈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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