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必先选点!
需要新增或变更
普通门诊选点的我市参保人,
肇小保为您准备了
办理方式及操作指引,
一起来看。
我市参保人可选1-3家定点医疗机构(一、二、三级)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其中至少要选定1家为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当天立即生效。每年10-12月,参保人可申请变更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选点
1.点击跳转→。
2.左上角参保地选择“肇庆市”,点击首页“门诊选点登记”,阅读“肇庆市普通门诊选点告知书”后,点击“新增选点”,按实际需求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即完成选点。
①
②
③
④
变更选点
进入“门诊选点登记”页面,选择需要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选点结果信息会在前端页面展示。
可以帮家人选点吗?如何操作?
需要为家庭成员新增选点或变更的,
选择“家人选点”,
添加家庭成员后,
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所添加的家庭成员
要在本市正常参保。
添加家庭成员
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已办理异地安置、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备案有限期内,暂停享受肇庆市内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可在备案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选点规则参照市内执行。在肇庆市进行普通门诊选点后,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请及时将市内选点变更为备案地选点。
先选点,后报销。
为不影响您或家人的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请记得及时办理选点啦~
四会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肇庆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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