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包银”冒充纯金诈骗,两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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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闪闪的首饰、金器,是很多人爱慕的饰品之一。但一些不法分子盯上黄金回收的利益,妄图以欺诈的手段获得利益。近日,英德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金包银”首饰冒充纯金实施诈骗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黄某从他人处获得多条金包银掺假的金项链。10月,在明知金项链掺假的情况下,黄某与陈某分别先后到英德市寻找典当行,以13300元和7500元将掺假项链进行抵押,骗取店家抵押金。2024年2月、3月,陈某和黄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发后,陈某家属赔偿了部分被害人14000元。

裁判结果

英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两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等,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黄金交易形式多样,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金包银等掺假材质首饰冒充纯金首饰进行抵押或交易的诈骗手段时有发生。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在交易贵重饰品时,务必慎重查验、仔细甄别,及时查验发票、证书等相关凭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必要时借助专业仪器等多种方式进行查验,提高交易风险意识,增强防骗能力。

撰文:邓文燕 通讯员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英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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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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