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长相可爱
肉味鲜美、营养丰富
有“长江第一鲜”的美誉
自古以来人们就将河豚视为美味珍品

然而,河豚看似人畜无害
实乃“绝命毒师”

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急诊接诊了一名中年男性患者王先生,自述自己饭后唇舌麻木,手脚也发麻,无法行走,伴有头晕、胸闷等症状。经过追问得知,患者入院前数小时与朋友一起吃了自己煮的河豚,随后就出现了这些症状。
医生获得相关信息后,结合辅助检查,考虑河豚中毒,立即予以洗胃、水化等治疗,随后收入监护室密切观察,所幸经及时治疗后,王先生转危为安,目前已出院随访。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信息,当天他与两位朋友一起吃了人工养殖,俗称为“小巴鱼”的河豚。两位朋友只吃了部分鱼肉,饭后并没有明显的不适症状,而王先生则不仅吃了鱼肉,还吃了鱼的肝脏,最后出现了四肢麻木、胸闷的表现。
急诊与重症医学科医师袁野介绍,河豚体内的河豚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的肝脏和卵巢中,河豚的肌肉、血液中也含有少量毒素。且河豚体内毒素随季节变化有所差异,春季毒性最强。在我国,河豚有30余种,常见的有红鳍东方、暗纹东方等。目前人工养殖的河豚,是尚未发育成熟的河豚,称为“小巴鱼”,就是王先生和朋友所进食的品种。
为什么吃了人工养殖的河豚
也会出现中毒的表现呢?
“虽然人工养殖的河豚,由于食物链改变,其毒性会减弱,比野生的低几十倍,属于低毒。但其鱼卵、肝脏毒性仍较强,因此食用养殖的河豚尤其是食用了其内脏仍有中毒的风险。”袁野说,如果当时王先生食用的是野生河豚,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经营合规提示:能采购的河豚鱼必须为经处理的预包装养殖河豚鱼
2016年,原国家农业部和食药监总局联合发布《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有条件放开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的加工经营。
食品经营单位应从合规渠道采购河豚鱼,并落实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工作。采购的河豚鱼必须为经过加工去毒处理的预包装养殖河豚鱼,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
任何食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加工活体河豚鱼和野生河豚鱼。
食用安全风险提醒:不要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要转送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市面上能销售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广大市民不要自行捕捞、加工、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要转送他人,更不得流入市场。

河豚毒素目前无特效解毒药
临床上主要以对症治疗为主
因此,如果在进食河豚后出现不适
需立即进行催吐自救
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并详细告知医生河豚进食史
以便医生及时开展对症治疗
来源:上观新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广州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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