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新区发生
一起电动自行车左转时
与直行小汽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不仅造成人员的受伤及财产损失
更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事发当天,陈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沿107国道清新区周田路段行驶,至周田路口路段时往左侧转弯行驶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未按规定左转弯且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未保持安全车速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双方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横过马路时应下车推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驾驶机动车应时刻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不超员、不超速,行经路口时要主动减速慢行,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清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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