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卖这种“止咳药”,一药店老板被批捕

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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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的一名药店经营者因涉嫌非法贩卖右美沙芬片而遭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姜某作为药店经营者,明知右美沙芬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且其经营的药店并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为谋取利益,将右美沙芬片藏于家中。在无医疗处方且明知购药人系滥用药物的情况下,通过拆除药品外包装,委托外卖员同城配送的方式,先后多次向吸毒人员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十余盒

右美沙芬属于中枢性镇咳药物,具有和吗啡相似的特性,用量大的话会增加呼吸抑制风险。极端用药的情况下,服药者可能因为呼吸抑制而死亡;长期滥用的话,会对大脑造成损伤、出现精神错乱。

根据国家药监局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被列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经营此类药品必须经过许可,售卖此类药品时须审慎审查购买人身份及购买目的等。

犯罪嫌疑人姜某明知购买人并非出于医疗目的而是滥用药物,仍然多次出售右美沙芬片,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麻精药品具有药品、毒品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非医疗目的滥用就是“毒”。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

切勿滥用药物,不要让治病的“药”变成害人的“毒”!

END

素材来源:“岳塘检察”“湘潭政法”“中国禁毒”等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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