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门市新会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实施追责问责,做到权责对等、宽严相济,以精准问责让组织认可、干部信服、群众满意,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在办理问责案件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综合考虑责任大小、动机原因、客观条件、性质危害、认错态度、一贯表现以及挽回损失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精准作出问责决定。比如,针对某镇食堂负责人通过虚增食材信息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逐一厘清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最终,既严肃查处了该镇食堂负责人有关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又针对背后的履职不力问题,对时任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4人进行问责处理。
“在查办某镇水库保护区内违建问题的问责案件时,由于该案涉及农业、城管、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我们坚持厘清责任、分清主次,做到精准划分责任、精准追责问责。”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在这个案件中,该镇14名时任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或处理,尤其是加重了对领导干部的惩处力度。该镇有关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3名时任副组长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为确保问责不“失焦”、不“跑偏”,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研究问责案件,由委领导牵头,组织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人员围绕案件定性、量纪幅度、责任划分、后果影响等进行集体会商,全面加大对问责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指导力度。同时,案件审理室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回头看”,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检查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既防止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行为,也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问责2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诫勉处理29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批评教育82人、提醒谈话43人。
“问责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醒,切实增强担当精神,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该区纪委监委在“激励”上持续发力,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谈话函询、审查调查、处分执行全过程,做好被问责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使被问责干部从“有错”到“有为”积极转变。今年以来,共对187人开展回访教育,推动干部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南方+记者 | 石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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