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老师”开班荐股、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这能刑吗

南方法治
+订阅

02:51

“投资老师”开班荐股、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这能刑吗

【省流版】

1、法律明确规定,从事“荐股”等投资咨询业务,需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

2、网上的“股神”“投资老师”开班招人,很有可能涉及非法场外配资甚至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千万别信。

3、理性投资,切勿盲目加杠杆。

【完整版】

九月下旬以来,随着美联储降息、国内官方“一揽子”政策陆续出炉,股市像是被打上了一针强心剂,逆势翻盘,吸引不少股民摩拳擦掌,“跑步”进场。

股市有风险已是老生常谈,但你或许没留意,这其中除了经济风险,也有一些法律风险。

比如,无论牛市还是熊市,网上时常冒出一些“投资老师”“股票大神”四处开班授课,为来路不明的平台引流,声称有“内部消息”“特殊渠道”,赶快“上车”就能财富自由。

我知道你很急,但请你先别急。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经营证券经纪、投资咨询等业务,需要经过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而根据我国刑法,如果未经批准从事上述业务,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上海徐汇检方公布的一起案例中,被告私自搭建非法的证券交易平台,以高杠杆吸引客户入局,并收取高额交易佣金和配资利息,同时通过设置低限强制平仓功能让自己稳赚不赔,导致160多名投资者血本无归,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最终,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如果说非法场外配资还有一些“技术门槛”,有些不法分子的手段则更为“简单粗暴”。深圳中院公布的案例中,被告人在直播平台开班荐股,诱导“小白”下载APP并充值投资,通过技术手段虚构盈利页面。待被害人想要提现时,却发现账号已被封禁。两年间,该团伙以这种方式骗取17名被害人500余万元。最终,4名被告人均因诈骗罪获刑。

法院还提到,此类骗局形成了犯罪生态链,多以集约化、公司化方式运作,以“股票推荐”等为幌子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利欲熏心下,个别具备资质的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甚至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动起了歪心思。他们用操纵股票交易价格、虚构企业营业收入等非法手段“收割”散户或小股东。

相关行为可能涉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很有“判头”。

总之,提醒各位投资者不要轻信各路“大神”,选择正规渠道投资。更要避免盲目加杠杆,只有理性投资,才有机会收获“稳稳的幸福”。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南方+记者 孟健

出镜:南方+记者 孟健

摄影:南方+记者 许舒智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设计:吴颖岚 谭唯

编辑 麦小华
校对 刘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