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为7月24日,佛山放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追溯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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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佛山进一步放宽新车购买追溯活动时间。记者从佛山市商务局获悉,根据广东省最新政策指引,佛山现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时间,由今年9月1日往前追溯至今年7月24日。

据该局发布的关于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政策追溯活动时间的通知,个人消费者在今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今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佛山市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本轮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实施。

在今年9月,佛山发布了新一轮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指引,明确提出,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向参与活动的佛山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且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

相关补贴标准被划分为了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6000元。

(欲了解详细内容可点击 :@佛山市民,国庆“以旧换新”看这一篇就够了

采写:南方+记者 何帆燕


编辑 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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