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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修订印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2024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2024版)》)。

与2011年发布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相比,《工作指南(2024版)》新增了“其他临床科室中医药能力建设”“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等章节。

《工作指南(2024版)》指出,其他临床科室是综合医院除中医临床科室外,提供中医药服务的重要平台,需充分发挥其他临床科室中医药能力

  • 应根据临床需要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

  •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临床科室与中医临床科室联合建立中西医结合特色门诊、成立并管理中西医结合病房,提供中西医结合特色诊疗服务;

    密切与中医临床科室开展业务协作并建立完善会诊或转诊机制;

    对临床类别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之具备本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逐步做到“能西会中”;

    有条件的临床科室可与中医临床科室、其他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中西医临床科研协作,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等。

    《工作指南(2024版)》提出,中医药医疗质量管理应符合医疗质量管理总体要求,体现中医诊疗规律及相应规范,覆盖医院中医药临床服务全过程

    应建立覆盖中医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质控管理标准或细则,并组织开展质控培训与定期考核;

    有条件的医院应开展中医单病种质量管理,以常见多发病为重点,结合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管理要求,制定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指南;

    完善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成药、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促进中药合理使用;

    建立健全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

    此外,《工作指南(2024版)》还明确了三级综合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诊疗科目设置中医二级科目。

    《工作指南(2024版)》全文: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编辑:梁杰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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