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广东红十字系统1单位、1个人获全国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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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32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广东共有1个单位、1名个人入选。

其中,江门市红十字会获评“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阳江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工作负责人吴明朗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

近年来,全国红十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耕主责主业,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真心关爱群众,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授予北京市红十字会救援服务中心等32个单位“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朱莉华等10名同志“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南方+记者 汪祥波


编辑 唐嘉欣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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