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启用16套“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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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记者从惠州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将启用16套“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在惠城区环城西路西湖丽日路段,将自动抓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应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惠州交警将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启用的视频监控点位对外公布。

其中位于惠州市惠城区S120省道大陵岗村路口、共联路第二十五小学行人过街路口、鹅岭东路与鹅岭南路路口3个点位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原有监控设备公布基础上,对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再次向社会公布。

其中,惠城区鳄湖路、演达大道、金山大道辅道路段(十一小方直分校门前道路)、惠州大道蓝波湾、东平隧道、演达二路、金山河金湖苑、下埔南三街一巷等路段的“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

启用的视频监控点位一览表

设置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S120省道大陵岗村路口

惠州市惠城区共联路第二十五小学行人过街路口

惠州市惠城区鹅岭东路与鹅岭南路路口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逆向行驶

我市部分固定式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一览表

设置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惠澳大道与泰豪路路口

惠城区下马庄与演达一路路口

惠城区四环南路与河莞惠收费站路口

惠城区鹅岭东路与南湖路路口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逆向行驶

设置地点

惠城区鳄湖路路段

惠城区演达大道路段

惠城区金山大道辅道路段(十一小方直分校门前道路)

惠城区惠州大道蓝波湾路段

惠城区东平隧道路段

惠城区演达二路路段

惠城区金山河金湖苑路段

惠城区下埔南三街一巷路段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设置地点

惠城区环城西路西湖丽日路段

违法行为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来源:惠州头条APP

文字:惠报全媒体记者刘豪伟 特约通讯员钟桢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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