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报料丨“东莞执法”车免停车费?区别式对待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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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下的路边,一位头戴草帽的收费员拿着停车收费手持终端,对着一辆黑色商务车开出了停车收费《通知单》,放在车前玻璃上。本来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画面,画风却刹那发生转变,当收费员从车身经过时,骤然发现车身喷有“东莞执法”,他先是愣住了,再是徘徊片刻,经过掂量后做出了一个让人感到愕然的决定,在环视周围的同时,快速收回了《通知单》。这是9月18日在网络上疯传的一段视频,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有网友称收费员“深知人情世故”,也有网友认为“应该一视同仁”。

停车收费“区别对待”受质疑

从视频可见,这是一辆挂着“东莞执法”的粤S牌照车辆,记者结合周边环境了解到,这是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长盛社区长怡路。视频传开后,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广大网友纷纷留言讨论。网友“童心依然未泯”:看吧,就这么现实;网友“老路4291”:惹不起;网友“威信信不过”:识时务者为俊杰……

纵观广大网友的留言,首先聚焦在收费员身上,多是认为收费员“懂人情世故”。比如,网友“都市闲人2389”:妥妥的人情世故;网友“批发海鲜带子”:他是懂得活下去的人;网友“坚忍不拔”:懂事;网友“爱拼才会赢”:这个人有前途。

网友们也将关注点聚焦在停车收费“区别对待”问题上,对公平性提出了质疑。网友“困了Hi”:这算是特殊车嘛;网友“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网友“ZX顺其自然”:收费还分三六九,这个收费合理不?

从视频留言来看,执法的权威与停车的免单形成巨大的反差,网友们调侃甚至“效仿”,道出了对此时在折射出不公平性的看法。网友“Wy”:我也贴一行字;网友“地产小何”:我是不是也要在车上印这几个字;网友“这么好用,下次我也喷一个……收费员对停车付费持有“双重标准”,反而彰显了执法的任性与特权,有违公平正义的社会准则。

“东莞执法”车辆是否免收费

据悉,长安镇长盛社区长怡路的路边停车收费行为由东莞市长安镇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该公司由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长安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分别占股51%和49%。

根据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警车、军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车费的其他车辆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像喷有“东莞执法”字样的车辆停放路边是否不需要缴纳停车费?“东莞执法”车辆是否属于《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提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车费的其他车辆”?围绕公众的关注热点,9月20日,记者致电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至发稿前暂未回应。

观点:

华南理工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文宏:

热议折射了对这种现象的疑惑

为什么会出现网络“调侃”?这是因为,公众感觉到区别对待、特权思维,产生了对这一现象的不满或猜疑。

法律有明文规定,执法车辆是可以免费的,实际上是符合法律规定和规则的。此次事件调侃的背后,一方面是公众对于相关法律内容不太了解,法律还不普及;另一方面,选择性收费或执法引发了探讨,这涉及到与民同权的问题,要执法必严,建设完善相应的法治环境。

资深律师、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一飞:

须辨明执法车辆是否正在执行公务

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警车、军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车费的其他车辆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从立法目的上看,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减轻行政机关的经济负担。因此,在本事件中,需考量该车辆是否真的属于执法车辆;如果该车辆属于执法车辆,又是否存在执行相关公务等因素。

南方+记者 何建文

图片/视频来源于网络


编辑 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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