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韶关交警在韶新高速公路巡查时发现
长江河隧道路段有一辆小型汽车
冒着大雨逆向行驶

发现异常情况后
巡逻民警迅速在隧道出口拦截车辆
原来小车司机与妻子
分别驾车往广州方向行驶
丈夫的车在前,妻子的车跟随在后
丈夫驾车通过长江河隧道后
接到妻子电话称
在隧道入口
因操作不当碰撞到路边护栏
无法继续行驶
男子担心妻子安全
情急之下掉头一路逆行
开至长江河隧道出口
将车辆停在路边
企图步行穿过隧道去救援妻子

最终
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批评教育
并对男子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
依法处罚款200元,记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
高速逆行的危害
容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车辆很难判断前方车辆的驾驶意图,很难意识到前车会倒车行驶,容易引起追尾、碰撞事故,甚至会引发连环追尾、碰撞等严重交通事故。
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在高速上逆行,后车为躲避前方正在倒车的车辆,可能会采取缓行、倒车等措施,从而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
@广大司机
逆行“驶”不得
切勿为了一时方便“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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