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楼市新政:房产中介带客看房须有业主委托

南方+

亲友访客被盘问,中介看房却能畅通无阻……近日,惠城某小区业主在本地网络平台上提出疑问,引起众多网友跟帖发言,认为小区安全有待加强,中介带客看房也应实名确认身份。

小区业主的担忧很快得到回应,日前,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正式印发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带客看房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此就提出明确要求,房产中介带客看房需取得业主委托授权,物业核对从业人员《信息卡》后可进入社区。

关注中介机构带客看房情况,在既有市场运行过程中,由于从业人员与业主、物业等沟通不畅等问题,矛盾偶有发生。尤其是部分违法人员利用中介进出社区的便利,通过冒充中介进入社区更是带来安全隐患。

如何规范行业行为,保障经营权益和社区的有序运行,《通知》要求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到惠阳住建局办理《惠阳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书》,从业人员需佩戴《惠州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信息卡》)实名从业。对于部分小区物业服务机构及人员存在的带客看房行为,由于事实上的房地产经纪业务发生,相应的物业企业及工作人员也需办理《备案证书》及佩戴经实名登记、有效期内的《信息卡》实名从业。

在带客看房过程中,为保障小区安全和规范人员进出管理,该通知要求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开展线下看房业务需取得业主书面或电子授权委托,进入小区前主动出示《信息卡》和相关证明,经物业扫码查验、核对后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社区。

为避免物业人员可能出现的阻挠情况,通知明确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需为房地产经纪活动提供便利,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挠已取得业主授权委托并持有效《信息卡》及相关身份证明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开展正常业务活动,不得索取不当利益。若有物业企业出现恶意阻挠行为中介机构可向该局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该《通知》还呼吁业主应选择已办理《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持《信息卡》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服务和交易,不要选择无证公司和人员,避免自身利益或小区安全受损。

南方+记者 张峰 通讯员 杨润珍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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