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对外开放政策密集出台,释放什么信号?

经济粤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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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同一领域连出两项重磅政策,这并不多见。

9月8日,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推出两项重点改革举措:发布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试点开放外商独资医院经营。

自此,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这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而外商独资医院的试点,有望带来鲶鱼效应,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的医疗服务。

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近期与对外开放有关的政策正在密集出台: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这意味着,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正稳步推进,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制度型开放值得期待。

负面清单

从自贸区试点到全面推广

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版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缩减至29条,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与2021版相比,新版负面清单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最紧密的领域。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我国将依托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支持中外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近年来,我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个清单的限制措施分别由93条、122条缩减至31条、27条,在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其中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已于2021年率先实现“清零”。

“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意义重大。之前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充分试点,现在到了推广复制阶段,这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要举措。”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对南方+表示。

白明认为,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重大改革的推进逻辑:先采取局部试点,待总结经验和不断完善后,再大面积推广复制。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无疑将成为下一阶段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全面取消了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未来将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努力实现外资不仅可以“进得来”,而且能够“发展好”。

医疗等领域对外开放开始开展试点。8日,商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拟允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9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密集出台

制度型开放迎来新阶段

近期,与对外开放有关的政策正在密集出台: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这些政策举措均有一个共同的指向——制度型开放。

专家指出,同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相比,制度型开放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要着力点。

本月初,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推动服务贸易制度型开放、促进资源要素跨境流动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进程。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是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型开放举措,也是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具体体现,将大大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和便利化水平。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方向。”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南方+表示,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为引领,通过制度创新和规则对接,推动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有望继续发挥引领作用。朱克力建议,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对外开放提供示范和引领。同时还应加强与港澳合作联动,共同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南方+记者 黄应来 唐子湉

编辑 冯颖妍 张茵
校对 牟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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