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弹:一种前所未有的管理新模式|横琴十式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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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十式·第二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先行试验。

在这里,实施的是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四共”体制,管理架构既不同于港澳,也不同于内地。合作区管委会由粤澳双方联合组建,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合作区执委会的队伍也由粤澳双方共同组成,是全国最独特的承担经济和民生管理职能的法定机构。

“四共”新体制下,粤澳双方的携手如同“四手联弹”,共同奏响横琴这首美妙的乐章。

放眼粤港澳大湾区各大重要平台,这种“四共”新体制,是合作力度最大、创新突破最显著的一项探索实践,也是合作区建设发展的重要内驱力,也是粤澳双方在合作区建设中决策执行、管理共享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系统性合作的制度创新。

这种创新机制的提出,其实是为了解决“横琴实体经济发展还不充分、服务澳门特征还不够明显、与澳门一体化发展还有待加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任重道远”的现实需求。三年来,通过合作区实体经济蓬勃发展、部门运作效率提高等表现,可以看出“四共”机制经过不断自我优化,已经渐入佳境。

以部门运作为例,三年来,合作区对管委会的权力范围进行了合理缩减,建立了一系列信息通报制度,打通与省政府、澳门特区政府的联络渠道。同时,创新采用执委会主任权限清单、执委会副主任权限清单、执委会各工作机构权限清单共三张清单,进一步提高运作效率。

“四手联弹”,意味着澳门直接参与到了合作区的建设中,这也给横琴带来了本质的变化——澳式经验深度融入、澳门元素显著增加、澳资经营主体对经济贡献大幅增长。这代表着,粤澳在地理、文脉、人缘上的相近,正转化为经济社会层面的紧密联动。这既是合作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动态密码”,也是未来建立更深层次合作的现实需求。

“四共”中最难的是什么?来自澳门的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局长曹晋锋认为,是共管。目前,合作区内的“共管”主要使用内地的法律法规,要想突破现行的法律法规,全面确立合作区与澳门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将涉及许多中央事权。

正如曹晋锋分析,解决这一挑战主要有两种路径。一种是解决一个个“小切口”问题,但时间较长,效率较低;另一种是通过更高位的全国性法律,把相关问题一揽子解决,但这也绝非易事。

尽管面临挑战,但可以预见的是,如何实现更好的“共管”,将被提升到更紧迫的日程上来。对于合作区建设者而言,这是新一轮的考验。

打通合作区众多建设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渠道,是一项破题之道。目前,合作区和广东省、澳门特区政府、珠海市都建立了稳定的沟通渠道,推出各自的权责清单、建立纠纷解决机制。此外,现有11个中央部委派人在合作区组成了工作专班,工作空间的相近,大大提高了问题的解决效率。

如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及的到2024年“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运作顺畅”目标已经基本达成,但仍需要不断完善。未来,“四共”机制还将如何自我进化,为合作区打通粤澳协同发展“快速路”建立更坚实路基,值得期待。

策划:沈文金

统筹:梁涵

本期评论员:张紫微

海报:招凤仪

摄影:关铭荣

编辑 文秋仪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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