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照电镀作坊排放废水重金属超标,查处!

绿色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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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18日,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收到信访投诉,称某工业园内存在一无证照电镀作坊。接报后,该分局联同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并锁定园区内确实存在一无证照电镀作坊。11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作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镀铬、清洗废水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最终排放到厂区外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监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生产废水含铬(超标35.0倍)等重金属超标,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查处情况

该作坊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某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1822.5元及60万元罚款。

同时,该作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的相关规定,某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为执法人员对企业电镀槽进行查封

案件启示

充分依靠群众力量,重视群众反映线索,迅速调度处置,与群众监督形成合力,对别有用心的从业者形成有力的震慑,压缩环境违法的生存空间,并深挖细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生态环境部门要重视环保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有力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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