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靠边换轮胎
结果被交警处罚
受罚车主追悔莫及
因为自己少做了
一个非常重要的动作…

9月4日9时许,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二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济广高速往广州方向K1942+100路段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来车方向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提醒标识,一名男子俯身在左后轮前作业,一名女士在旁边观看,滚滚车流在他们身边呼啸而过,情况很危险。

民警立即把警车停到小客车后面,打开警灯并摆上反光锥警戒防护,然后上前了解情况。男子告诉民警,其夫妻俩去广州办事,途经该路段时左后轮突然爆胎了,其慢慢把车停靠到应急车道上,然后取出工具换轮胎。

民警问其为什么不摆放警示标识时,男子才醒悟过来,解释到因急着换轮胎忽略了这个动作。民警严肃地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没有摆放警示标识进行换胎作业及没有让妻子站到高速护栏外的危险性,并依法对男子作出行政处罚。
懊悔的男子表示接受交警处罚,因其确实是忽略了安全防护工作,以后一定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惠州交警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
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
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
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应急车道
驾乘人员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
打开危险警示灯
并在故障车辆后方150米以外放置警示标志
再拨打道路救援和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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