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上班时间睡觉,岂是为民服务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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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静子

又见部分基层干部上班时间“缩水”问题!

近日,有网友爆料辽宁营口市鲅鱼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职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下午一点十几分钟左右,多人盖着被子躺在沙发或者简易床上睡大觉。而据当地市监局官网,其上班时间是上午8:30到11:30分,下午13:00到17:00。最新进展是,鲅鱼圈区发布情况通报称“反映情况属实”,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调查处理程序。

一段时间来,干部迟到早退事件频频走进公众视野:重庆云阳县堰坪镇综合服务大厅有3名公职人员上班“迟到”,且迟到时间均接近1小时;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指未到午休时间员工就集体“早退”,只为赶去二楼饭堂;更有办事群众提前3分钟敲门办业务被交警怼“你们是上帝,我们是奴隶……”

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迟到早退“无所谓”,有人认为工作懈怠“没关系”,将“佛系”“躺平”视为一种“豁达”。然而,这种工作态度实则“有毒”——往小了说,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往大了说,这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抹黑,是对人民群众美好期待的辜负。

必须指出,迟到早退不仅与公务员法中对其义务的有关要求相左,更有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行为的规定。从这个层面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唯有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才能重拳整治“为官不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从过往报道看,多地纪委监委曾公开通报领导干部违反值班值守纪律问题的典型案例,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与警示作用。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才是干事创业的正确姿态。表面看,公职人员上班迟到十多分钟属“小题大做”,实则其背后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早已丢在脑后。身份决定职责,既为公职人员,就已决定其不同于普通“打工人”,亦决定其应将人民放在心中,把责任扛在肩上。

编辑 刘婷婷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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