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经纶中学法治副校长赵淑云:从挽救一个人,到保护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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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陈经纶中学法治副校长、江门市新会法院法官赵淑云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第11个年头。其中有七八年时间,她都担任辖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

一开始,她把这项工作看作是单纯的普法。每每到放假前、开学初,她都奔走在学校里,给学生们上普法课。而到现在,她觉得法治副校长这个岗位,不仅重要而且意义深远。她说,如果能在学校多上一堂课,就有可能多挽回一个懵懂的孩子,乃至一个家庭。

如今开学在即,赵淑云正忙着把在少审工作中遇到的最新案例,更新到普法课件中。她迫不及待想跟同学们分享,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避免误入歧途。“在法庭上,对于个案审理,作为法官,我可能可以挽救一个孩子,但在学校,作为法治副校长,我希望可以保护一群孩子。”

从事后到事前:让学生少走弯路

“学生盗窃,可能是缺钱,也可能是缺爱。”

在一次进校园普法中,学校老师向赵淑云咨询学生间发生的冲突。多年来,在法庭上跟青少年打交道的经验告诉她,学生盗窃有时候可能只是为了引起家长的关注。她建议老师,要多和学生家长深入交流,找到问题的关键对症下药,才能有效防止学生越陷越深。

从事后审判到事前预防,赵淑云很珍视当法治副校长的机会,让她有更多的机会与学生交流,分享法治教育的工作日常,同时把在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反馈,让学生们少走弯路。

在法院开放日活动中,赵淑云(中)跟同学们讲述法槌的故事。

在这个过程中,普法是法治副校长最重要的工作内容。赵淑云明显感觉到,学生对普法课的形式和内容要求更高了。现在学生在课外有了更多渠道接触法律知识,对课堂上照本宣科式的授课兴趣大减。为此,她不断尝试新的普法形式,希望能激发学生们主动学习的热情。

比如,为了让孩子们享受“沉浸式”的普法,近期,她与几名少审法官根据典型案例,策划了一个情节短剧,由孩子们扮演“案中人”,通过还原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以及案件审理全过程,让孩子们真实感受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经过几周的排练,在最近一次法院开放日活动中,该情景短剧精彩上演,孩子们过足戏瘾之余更能沉浸式体验当事人和法官角色,感悟案件的警示意义。

在江门法院系统,像赵淑云这样的法治副校长一共有72位。他们以校园为宣传阵地,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禁毒、民法典等主题,以法治讲堂、电影沙龙、普法集市、普法小卫士知识竞赛、普法校巴、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参观梁启超故居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这些互动式、沉浸式普法,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让学生们对法律知识更加入耳、入脑、入心。

两种身份反哺:家庭是教育的关键

在少审工作中,赵淑云是公认的专家。她带领团队建立的“少审爱立方”未成年人审判与司法保护项目,在去年入选全省法院新时代党建创新优秀案例,20个“司法护苗驿站”深入全区街镇和学校。

无论是过去在刑庭经手的复杂案件,还是如今在民庭处理的“婆婆妈妈”型纠纷,赵淑云越来越意识到,“问题青少年”的背后,与家庭教育缺失相关。

她举例说,在一些未成年人被侵害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中反映,父母离婚或疏于沟通,会让孩子在家庭中缺乏安全感,继而向外寻求帮助或发泄,最终酿成被侵害或违法犯罪的悲剧。她说,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很有可能在根源上没有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这也是家庭教育缺失的体现之一。

赵淑云(中)与同学们互动。

担任法治副校长后,赵淑云有了更多跟学生互动的机会。这常常让她感慨,如果不是因为一念之差,那些坐上法庭被告席的孩子,原本也应该像普通学生一样,在学校里学习、玩耍、追寻梦想。

这样的触动,让她对自己本职的少审工作有了更高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作出的任何一个决定或者判决,都应该慎之又慎。”

悟于心、践于行。一方面,赵淑云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时,尤其注重学校和家长的联动,比如向家长发放普法需求调查问卷,与家长代表举行座谈会,把家长邀请到法院开展亲子普法课堂等。另一方面,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发出广东省首份《家庭教育令》,并带领团队打造新会法院“少审爱立方”未成年人审判与司法保护项目,搭建连心、启心、护心、匠心、暖心、知心“六心”工程,提供集案件审判、心理辅导、家教指导、就学就业指导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为青少年成长撑起一片“绿荫”。

“10年前,我以为判好案子,就是对孩子最好的结果。”赵淑云说,现在身兼法治副校长,能看着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助力更多孩子走好人生路,她乐在其中,更加领悟了这份工作还有更加特殊的意义。

南方+记者 李霭莹

通讯员 江政法 古慧琳 楼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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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衡昌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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