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是房产税?政策何以被误读?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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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维辰

房屋养老金是变相的房产税?过去这个周末,关于房屋养老金的传言和“解读”满天飞。

起因是,8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项制度)。特别说一下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消息一出,市场上就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人还没老,房子先老了,养老金都没钱交,政府又要收房屋养老金了”,以及“房地产税落不了地,摇身一变开始打起房屋养老金的主意,这不就是变相收房地产税吗?”

(一)

房屋养老金引发热议,有两个层面值得关注。其一,一项早在2022年就被官方多次提及的旧制度,为何在当下引发热议。其二,这一制度建立的必要性,以及是否如部分网友所说实质为房产税。

虽说“房屋养老金”概念被正式提出已有两年,但国家尚未就其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增值运作机制等提出明确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甚至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定程度上为谣言留下空间。

比如,新闻发布会上说要建立公共账户,却没说到“钱从哪来”等核心问题,这一问题又涉及许多人切身利益,大家只能从各种真真假假的“解读”中了解这项制度,寻找问题答案。加之一些人传播所谓的“房屋养老金收费标准”,什么“总层数在22层(含)以上的房屋,每平方米交存144元”,说得有鼻子有眼,就容易引发和扩散焦虑。

(二)

8月26日,住建部旗下官媒直接以《房屋养老金不是房地产税,公共账户不需要老百姓出钱,别再误读了!》为标题发表评论文章,被视为“权威部门辟谣”。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26日晚回应,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越来越多人开始认识到此前猜测系误读。

综合住建部官网以及其旗下官媒的多篇解读,步入存量房时代,越来越多房屋出现老化,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尽管我国在推行住房商品化时建立了购房者按建安成本5—8%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制度,但房屋维修基金动用门槛过高、程序漫长,且资金数量有限、续筹困难,难以满足维护城市房屋安全和老旧小区更新需要,故而需要探索建立一个稳定的能用于存量房安全体检、安全管理、维修更新补助的资金池,即房屋养老金制度。

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公共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由于房屋安全有外部性,产生隐患或造成损害的可能是公共部位或设施,故而款项来自公共资金,由地方政府探索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来源包括财政补贴、土地出让金等。

照此看,在已有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情况下,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具有一定合理性;“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若落实到位,该制度是福利而非负担。

(三)

客观限制是,房屋三项制度仍在试点阶段,有些问题还在探索,很难给出一个标准的定义、规范。

同样值得深思的是,对于一些公众关注、又不会捆住试点地方手脚的问题,如此次引发误解的“钱从哪来”,若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又能避免公众误解,是否可以考虑在信息发布之时就做好阐释?

有的辟谣靠解释,有的要用行动说话。一系列解读发布后,依然有人从多地财政紧平衡等形势出发,担心公共账户资金可持续性,也就是未来个人实际负担问题。回应这类问题,悬浮在空中的言语是苍白的。

进而言之,公众对房屋养老金制度存在的困惑,背后是对制度公平性以及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的一种期待。进一步细化规则、回应期待,同样要在实践中完善和发展。

编辑 佘余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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