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陆河县检察院结合2024年陆河十大民生实事,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等突出民生问题,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随着一系列民生“组合拳”连环出击,陆河县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有力有序,取得显著成效。
细心梳理、实地调研
助力盗窃综合治理
你有过丢失物品的经历吗?大到自行车、电动车,小到钱包、手机,这些物品往往是盗窃发生的重灾区。
为扎实有序推进盗窃犯罪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陆河县检察院对近年来办理的盗窃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维修店、废品回收站等场所已成为盗窃犯罪销赃的主要渠道。
针对梳理案件中发现的线索,陆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对辖区内多家废品收购站、维修店进行了走访,通过查阅营业执照以及物品收购登记本,询问经营者收购物品的来源、收购过程及收购物品去向,了解掌握废品收购行业的实际状况,发现存在不少废旧物品回收人员未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回收废旧物品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登记等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
陆河县检察院组织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统筹,以检察履职助力盗窃综合治理,并着力抓好检察建议制发前、制发中、制发后“三个环节”。
陆河县检察院向陆河县公安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并举行座谈会,从完善登记报备核验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探索管理创新,确保回收登记制度全覆盖;加大、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深挖盗窃案件线索等方面,促进废旧物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形成打击治理盗窃犯罪的合力,从源头上堵住盗窃犯罪的销赃渠道,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联合执法部门综合履职
共筑未成年人“无烟”安全墙
14岁少年有吸烟史,并且经常出门买烟……
日前,陆河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在整理案件笔录时,发现了一名年仅14岁的初中在校生供述其有吸烟史,并且经常到香烟零售店购买香烟,却从来没有被询问过年龄。
2021年,我国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那为何一名14岁的少年能多次顺利买到香烟呢?
发现问题后,陆河县检察院组织力量对过往案件进行摸排梳理,并调查多起案件涉案未成年人的涉烟情况,明确多名未成年人有吸烟史,且都有到烟草零售店买烟的经历。
办理案件的检察官意识到,陆河当地烟草零售经营户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问题并非个案,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情况,当即决定联合陆河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侵害”专项保护行动。
在陆河县检察院与陆河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侵害”专项检查中,检查人员着重对中小学校周边进行检查,向经营户宣传法律知识。发现个别经营户未在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的,检查人员立即要求经营户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户切实履行向售烟对象核验年龄的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外,陆河县检察院还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就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涉烟问题以及专项检查的情况与陆河县烟草专卖局召开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香烟侵害工作”座谈会,围绕未成年人吸烟的现状、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主体责任、整治重点难点等多方面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向陆河县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业管理工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挥职能优势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着手整治未成年人随意购买烟草制品的问题,扎牢“禁烟保护圈”,共建未成年人“零触烟”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陆河县检察院还联合公安、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可能受侵害的场所开展联合行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受侵害。
上门服务暖民心
司法救助解民困
近期,陆河县检察院通过筛查线索,发现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后续赔偿困难的问题,由于受害者家属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面临巨大经济压力和生活困难,针对这样的情况,陆河县检察院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困难人员进行救助。
上文提到的案例是前两年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系家中主要劳动力,因交通事故送医抢救无效后,家庭失去经济支柱,其母亲谢某某因病长期服药,陆河县检察院积极对其开展上门司法救助,并提请汕尾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
陆河县检察院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内外协作,强化对司法救助线索的筛查,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通过完善重点救助对象的“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和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缓解燃眉之急。不断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努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长期生活困难。
接下来,陆河县检察院将继续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打好“检护民生”四大检察“组合拳”,做实全方位司法保护。
【撰文】李冠宇 彭骏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