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评估调整,切实运用好行政执法监督结果,推动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
以工作体系建设推动举措创新
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安排,针对我市当前存在问题,印发《广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指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措施清单》,提出了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与立法项目同步制定、复议诉讼撤改败诉案件同步抄告等创新举措。
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本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评估调整。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公告》,清理15项、收回90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3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原实施部门。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破解镇街综合执法工作中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着重整治事项下放的合理性、程序性难题。推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三三三”工作制。全面推动各区落实“三方责任”、区级执法部门沉浸指导“三个案件”、镇街着重培养“三名骨干”,着力推动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从“有”向“优”转变。
涉企执法变“重管理”为“细服务”
推动完善相关机制。出台《广州市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全面
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
推动行政执法数据公示工作。推动全市按期公示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率连续8年均为100%。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对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职权、人员情况,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行政执法行为复议诉讼情况等开展全面统计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并报市政府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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