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入户充电引发火灾,涉事者均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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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山区接连发生两起因市民违规将电动车带入室内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事后,涉事人黄某、罗某均被处行政拘留10天,并于8月22日期满获释。

7月16日02时35分,南山区一商铺发生一起电动车火灾。经调查,现场系商户罗某将电动车电池放置在餐饮店内,随后闭店回家休息,不料锂电池发生自燃,室内装潢被烟火熏黑,现场一片狼藉,所幸消防员扑救及时。另一起案情发生在7月28日,南山区一城中村居民黄某因违规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相关法规,南山警方对其二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电池带回家充电省钱”“我天天带回去充电一点事都没有”“大家都拿回去充了,安全得很”等危险想法时有出现。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采用的是锂离子电池,实验表明,锂电池一旦失火,燃烧迅速且猛烈,3 分钟温度可达 1000℃,锂电池热失控后,泼水、干粉灭火器和沙土覆盖均无法将其熄灭。

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购买前仔细检查电池是否有破损、鼓包或漏液迹象。充电时,应使用原装充电器,不可私拉乱接电线,并确保充电环境通风良好,避开高温、潮湿或直接日晒的场所,同时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充满后及时拔掉电源。

此外,经常有车主为跑得更远、骑得更久,给电动自行车改装更大容量电池。消防员指出,此举可能导致电池与车辆系统不兼容,从而引发电池过热、短路、起火甚至爆炸,切勿私自改装。

撰文:李丹

编辑 栾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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