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儿被撞脸要求做亲子鉴定,荒唐闹剧有何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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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吴三川

谁能想到,要求做亲子鉴定这个影视剧老桥段,竟会以这样的方式上了新闻。

一女孩在地铁站内走失后被寻回。

一女孩在地铁站内走失后被寻回。

近日,网友王女士发文称,亲友发给她的一段视频中,一名在地铁站走失的小女孩,与她在某家医院试管受孕所生的女儿撞脸。因此她发布寻人视频,希望找到对方家长,与那名女童做亲子鉴定。

这乍听可以理解,细想却经不起一点推敲。其一,王女士觉得那名女童从微表情到五官都很像,但小孩在还没长开的时候,长得像不算奇怪。在庞大的人口基数下,即便是成年人也难免“撞脸”,外貌相似度和血缘关系,不存在必然关系。其二,她因此怀疑此前冷冻的胚胎遭到违规操作,理论上的可能性是成立的,不能说毫无依据。但她想要弄清事实,完全有更加合适的途径,比如通过与医院核实,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而不是发布未经处理的照片,动用舆论去“寻人”,给对方带来巨大困扰。

如今人人都有麦克风,但网络不是“自留地”。在网络围观的过程中,在情绪的裹挟下,未经证实的信息就可能被无限放大、被添油加醋,个中影响甚至不可逆。8月19日,有记者发现,疑似该小女孩的家属发布消息:“我们理解,尊重并保护每一位家长孩子的权益,但我们的宝贝是自然生育,今年刚刚2岁多,与他人的孩子或胚胎无任何关联。同时也为网络的关注感到不安,觉得很委屈……”有律师指出,王女士将他人肖像发布到网络,此举涉嫌侵犯他人肖像、隐私、名誉和个人信息。考虑到对方还是未成年人,就更属不该。

“不就是一根头发的事”“不自证就是心里有鬼”……同样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无理要求,还得到了一些网友的支持。其基本逻辑就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可是,当事人当然可以选择主动澄清,但并不意味着有义务配合。有些时候,正是在“吃瓜”心理的驱动下,一些网友打着正义的名义,将被围观者推向“自证陷阱”,甚至演变为一种网络暴力。另有报道称,女童家属已向有关部门提供自然生育证据,想必也是迫于无奈。

就事件结果来看,是非曲直并不复杂。19日,王女士的社交账号已删除相关视频。随后,她也在声明多次致歉,表示自己发布视频是希望可以联系到对方家属。如今,她的猜想似乎已经有了答案,问题在于,如果女童家属没有这么做,风波是不是就难以平息?如果对方不善于在网络发声,会不会就吃了“哑巴亏”?从多数网友的反应来看,他们对王女士的致歉并不买账——“凭什么轻飘飘的一声道歉就想了事”,背后隐隐透出的,或许正是上述担忧。

所谓“买卖胚胎”,假使属实则涉嫌犯罪,必须严查到底,这一点没有人会反对。但仅凭捕风捉影,就将私域问题公之于众,如果对方举证不力或者不及时,就要承担不利后果,两相比较背后所付出的成本,显然有失公平。值得强调的是,这并非“事后诸葛亮”,而是对法律意识的重申,对言论边界的重申。

正如哲学家康德的“绝对命令”提出:除非愿意自己的准则变为普遍规律,否则你不应该行动。换句话说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别让网络承担它不该承担的角色,别让他人承受不该承受的围观。

编辑 傅倩影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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