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一市政工程坍塌致1死调查报告披露,2人被建议追究刑责

南方+

近日,龙岗政府在线公布了《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披露了发生在今年3月31日的一起工地坍塌事故,包括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根据调查报告,2024年3月31日16时51分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事故发生后,龙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区总工会、龙岗公安分局、平湖街道办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经调查认定,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是一起因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经过

工地局部坍塌,工人被砸中掩埋

据悉,该工程名称为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监理单位为云某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某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出租单位为深圳市维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与中国建筑第某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某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任命谢某鑫为项目经理;2023年2月28日,中建某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同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对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进行了划分。

调查情况显示,2024年3月31日7时许,中建某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员游某和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卓某雄、安全员廖某波组织工人开早班会,安排当天的施工任务为沟槽开挖、安装给排水、土方外运等。

8时30分许,卓某雄安排带班张某享、挖掘机司机钟某斌开挖WE19-1沟槽,开挖过程中钟某斌驾驶的挖掘机故障,廖某波安排张某成下午驾驶其他的挖掘机开挖WE19-1沟槽。

事故发生时间为当天16时40分许,张某享爬到地面指挥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同时张某享叫管道安装工吴某文(死者)离开沟槽,吴某文未离开沟槽,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到沟槽内发现位置不对,便将井筒吊起来,张某享调整好吊运井筒的吊带后,张某成继续驾驶挖掘机将放置在沟槽边的井筒吊起,此时沟槽侧壁土体发生局部坍塌,吴某文被砸中掩埋。

事故发生后,卓某雄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和张某享、廖某波跳入沟槽内用手和铁锹挖土,并指挥张某成驾驶挖掘机配合救援工作,吴某文被救出后,项目部安排私家车将吴某文送往深大附属华南医院进行抢救。19时20分许,吴某文经深大附属华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

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

根据调查报告,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三点,张某成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规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挖掘机与沟槽临边安全距离不足,沟槽侧壁土体受到扰动,局部受压失稳垮塌;张某享未按施工方案指挥施工,违章指挥张某成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吴某文违章在危险区域作业。

间接原因是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制止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行驶、吊装作业和作业人员入危险区域作业的事故隐患;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经调查认定,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是一起因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追责情况

总包单位被建议处罚

2人被建议追究刑责

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中提到,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制止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行驶、吊装作业和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事故隐患;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调查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某、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卓某雄、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廖某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由于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班组长张某享未按施工方案指挥施工;深圳市林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张某成,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规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挖掘机与沟槽临边安全距离不足,沟槽侧壁土体受到扰动,局部受压失稳垮塌,二者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其他问题处理意见中,调查组对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也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云某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监日常巡视不到位,疏于监理,建议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

而中建某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谢某鑫应对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建议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

南方+从深圳住建局官网进一步查询到,4月1日,深圳市某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及罗某全,云某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龚某,中建某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及谢某鑫,均被龙岗区住建局给予了为期3个月的红色警示处罚,警示事由均为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警示开始日期为2024年04月01日,警示结束时间是2024年6月30日。

编辑 孙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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