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日发布公告,就《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3-2035)》(下称《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规划,中山本次规划计划按照“1+7”模式(即1处市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7处镇街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8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到2025年底,全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将达到100%。
建筑垃圾主要由混凝土块、砖瓦、陶瓷、石膏、木材、玻璃等废弃物组成,这些废弃物经过适当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变成有价值的资源。
为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山此前已实施中心城区大件垃圾收运预约服务等措施,并建立了垃圾处理全流程监管平台,初步实现了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各环节实时监测。
按照预测,至2025年中山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将超过1800万吨。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提出,中山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将采用“固定式处置设施+移动式处置设施”的模式进行运作。
为缩短收运距离和时间,提升处理效率,《规划》提出近期计划建设处理规模为70万吨/年的移动式处置设施,远期不新增。
结合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现状及各镇街建筑垃圾处置需求,考虑合适的收运距离(直线距离15-20公里),《规划》提出,近期将建设8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即1处市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位于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7处镇街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分别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火炬开发区、横栏镇、三乡镇、三角镇、南头镇和坦洲镇内。另考虑到未来镇街发展与用地性质变化,规划远期于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各新增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规划期内,镇街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可根据实际建设需求适时增减镇街区域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中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近期规划图。
按照《规划》,到2025年底,中山市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75%,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达85%;至2035年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达到100%。
采写:南方+记者 雷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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