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诞生记”| 聚焦《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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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已于近期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有何亮点?将为企业带来哪些实打实的利好?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即日起,南方日报、南方+阳江新闻部推出“聚焦《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列报道,进一步展现阳江加强“营商环境年”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打响“效率阳江、服务阳江、诚信阳江”品牌。敬请垂注。


8月19日下午,阳江举行《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以及亮点,介绍阳江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新利好,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何寰首先介绍了《条例》的起草情况。

据其介绍,阳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今年定为“营商环境年”,以“一号改革工程”的高定位来推动营商环境体制变革和制度重塑。

一方面,高位组织部署,召开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暨营商环境年动员大会,印发了《阳江市营商环境年总体方案》。同时,构建“1+1+3+N”政策体系,出台1个方案,为《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1个条例,为《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3张清单,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涉企服务负面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出台N项优化营商环境配套举措。再者,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实效,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成本、减跑动。

从“营商环境年”部署的任务来看,出台《条例》是“营商环境年”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牵头起草《条例》。

2023年9月,《条例》起草正式启动。起草过程中,调研组赴广州、深圳等多地考察学习,到各县(市、区)、工商联,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调研,多次组织市有关部门召开立法推进会、研讨会,深入了解阳江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及立法需求。在调研基础上,借鉴广州、深圳等地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经验,市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书面征求市领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行业商会协会、社会组织及代表的意见,并在市政府网站挂网30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对《条例(草案初稿)》不断修改完善。

随后,阳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邱丽奋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等情况作了具体介绍。

邱丽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启动阳江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加快出台《条例》,为深入实施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阳江综合实力加快实现新跃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一,近年来,国家和省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地方立法,对上位法作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要求。

其二,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和壁垒没有完全消除,需要通过立法,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将有效的政策措施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发挥立法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激发阳江经济活力。

其三,阳江营商环境当前在行政审批效率、要素保障水平、服务监管效能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亟需通过立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从而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市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条例》从立项、起草到审议等立法全过程各方面,市委主要领导靠前指导,定期听取汇报,提出工作意见。市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立法过程中,阳江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依托作用,推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负起立法责任。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提前介入,全过程主导立法。以问题为导向,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找差距,对照阳江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找不足,各部门立足实际梳理营商环境建设难点、堵点,提出解决办法。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多方调研论证,充分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条例》于2023年10月立项,2024年6月14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7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8月1日公布,9月1日起施行。

南方+记者 黄韬炜

实习生 陈凤

编辑 张会玲 张志超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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