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管直戳脸部!韶关街头惊魂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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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载物有长、宽、高规定

载物超长、超宽、超高

会导致车辆行驶稳定性下降

易引发交通事故

近日,在武江区X313县道下坑村委会路口发生惊险一幕。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X313县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在下坑村委会路口突然被伸出来的一根铁管戳中脸部,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倒地受伤。万幸的是,当事男子杨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了轻伤。

经交警调查,事故原因是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超长货物(铁管)至下坑村委会路口时,由于铁管过程伸出了主路,加上夜间光线较暗,细长的铁管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恰逢经过的杨某被戳伤脸部,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导致杨某脸部、嘴部受伤和脑震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刁某因驾驶机动车载物违反装载要求,其行为和过错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载物会使车辆惯性增大,制动距离延长,整体重心后移,载物超长、超宽、超高会导致车辆行驶稳定性下降,行驶 中出现左右摇摆甚至车头上翘等情况,导致骑行人失去对车辆的控制, 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此外,载物超长、超宽会使车辆转弯半径增大,容易碰撞其他车辆、行人。

所以,骑行载物要考虑车辆负重后的安全性,不要装载超长、超宽、超高的物品:

◆摩托车载物高度不超过1.5米,长度不超出车身0.2米,载物宽度左右各不超出车把0.15米;

◆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超过车身;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物 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 端不超出车轮,后端不超出车身 0.3米;

◆三轮车载物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超出车身1米。

此外,在这起事故中,安全头盔立了大功!假如杨某没有佩戴头盔,就不是脑震荡那么简单了。实验证明,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所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遵守行车秩序,特别是要戴好安全头盔。

韶关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都能清楚认识到

违规载人载物的危害性

超长超宽不可取

合理载物平安行

来源:韶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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