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办案要求及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精神,8月14日上午,江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康成主持召开了一起盗窃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邓康成检察长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针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系初犯,存在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形,结合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深入进行证据分析,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经评议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意检察院对该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随后,该院向黄某某宣布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训诫。检察人员从案件具体案情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刻阐释了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告诫被不起诉人要充分吸取教训,珍惜法律给予的从宽机会,切实做到真心悔过,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被不起诉人黄某某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改过自新、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听证会后,与会代表们均表示,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是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具体行动,也是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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