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再需要户口簿,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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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吴三川

8月15日上午,话题“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冲上热搜榜首位——相比原条例,民政部日前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其中,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同时也取消了地域限制。

围绕“结婚登记需要户口簿”的争议由来已久。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带来很多不方便。

图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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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有网民在民政部网站留言表示,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很多年轻人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而拿不出户口簿,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当时民政部就作出回应,这与婚姻自由并不矛盾:婚姻自由主要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

结合实际来看,提供户口簿只是常规要求,而不是绝对选项。2004年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广东政务服务网显示,在办理情形中,也列明了“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等项目,申请人需要提供申办报告(陈述事由)和居民身份证。

民政部当时也答复称,网民的建议将予以关注。如今征求意见稿作出呼应,正是顺应了这样一种期待。

事实上,让“为爱奔波”不再成为烦恼,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努力。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5省(市)部署开展了内地居民结婚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相关负责人就表示,自实施“跨省通办”以来,打破了长期存在的地域和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壁垒,实现了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审查,畅通了涉婚姻信息流动,推动了电子政务服务创新。而从技术层面看,户口簿和身份证是否具有同等效力的关键,正是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联通。

一定程度上,此前“跨省通办”的试点经验,也为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创造了条件

从结婚登记不再需要单位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到结婚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可见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婚姻越来越变成个人化的选择。不过,作为一项人生大事,婚姻的复杂性也在于,涉及个人权益、各方关系、财产分割等多重议题,始终需要慎重对待

出台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也是一次积极对话的契机。眼下,《条例》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相关部门不妨充分吸纳各方声音,让这项改革更好地落到实处。

编辑 毛帅楠
校对 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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