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的光线强烈刺眼
在会车、近距离跟车时
会对其他车辆驾驶人
造成视觉障碍,甚至瞬间致盲
▲图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近日
#司机滥用远光灯
致人死亡承担半责#
冲上微博热搜
据了解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例
在大伙的实际生活中
滥用远光灯的情况十分普遍
▲动图源:广东交警
在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多名网友反馈了
自己遇上远光灯的“惊险瞬间”
在等待红绿灯时
对向远光灯致人无法睁眼
据问政网友反馈,他在等待红绿灯时,对向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导致其无法睁眼,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问政网友供图
大朗主干道
部分车主违规使用远光灯
据问政网友反馈,大朗镇的主干道(美景路、富民路、富华路、莞樟路、松佛路)等,有部分车主违规使用远光灯,造成对向车道驾驶员的视线受到影响。
沙田镇轮渡路
多名司机滥用远光灯
沙田镇轮渡路道路狭小,车流量大,晚上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多,路况复杂。不少司机滥用远光灯,极易造成对向车道的司机短暂失明,造成交通事故。
那么大伙在日常行车中
应该如何使用远光灯?
道路交通法规中
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链接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此外,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情况下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远光灯的正确用法
1. 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
2. 对路况不熟悉,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使用远光灯,看清后应当迅速调换到近光灯。
3. 夜间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4. 夜间行经拐角、弯道、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可以变换使用远、近光灯以作提醒。
5.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交警提醒
广东交警提醒,开车时受对向车辆远光灯影响视线时,可交替切换远近光灯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没有任何回应,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打开右转向灯靠边停车,待对方驶过后再正常行驶。若被后车远光灯影响视线,可打开右转向灯靠右行驶或靠边停车,让后车先行。
平安小精灵提醒大伙:
在日常行车中
请规范使用机动车车灯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