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课堂 | 冲上热搜!远光灯或可瞬间致盲!不少东莞人也遇到过…

桥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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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灯的光线强烈刺眼

在会车、近距离跟车时

会对其他车辆驾驶人

造成视觉障碍,甚至瞬间致盲

▲图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近日

#司机滥用远光灯

致人死亡承担半责#

冲上微博热搜

据了解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例

在大伙的实际生活中

滥用远光灯的情况十分普遍

▲动图源:广东交警

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

多名网友反馈了

自己遇上远光灯的“惊险瞬间”

在等待红绿灯时

对向远光灯致人无法睁眼

据问政网友反馈,他在等待红绿灯时,对向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导致其无法睁眼,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问政网友供图

大朗主干道

部分车主违规使用远光灯

据问政网友反馈,大朗镇的主干道(美景路、富民路、富华路、莞樟路、松佛路)等,有部分车主违规使用远光灯,造成对向车道驾驶员的视线受到影响。

沙田镇轮渡路

多名司机滥用远光灯

沙田镇轮渡路道路狭小,车流量大,晚上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多,路况复杂。不少司机滥用远光灯,极易造成对向车道的司机短暂失明,造成交通事故。

那么大伙在日常行车中

应该如何使用远光灯?

道路交通法规中

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链接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此外,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情况下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远光灯的正确用法

1. 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

2. 对路况不熟悉,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使用远光灯,看清后应当迅速调换到近光灯。

3. 夜间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4. 夜间行经拐角、弯道、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可以变换使用远、近光灯以作提醒。

5.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交警提醒

广东交警提醒,开车时受对向车辆远光灯影响视线时,可交替切换远近光灯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没有任何回应,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打开右转向灯靠边停车,待对方驶过后再正常行驶。若被后车远光灯影响视线,可打开右转向灯靠右行驶或靠边停车,让后车先行。

平安小精灵提醒大伙:

在日常行车中

请规范使用机动车车灯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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