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官宣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南方+

一批保障性住房或正加速到来。

南方+记者获悉,8月12日,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8月30日。

根据公告,房源征集拟在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外加不超过5%的利润。

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并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未销售的项目:(一)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二)已取得竣工备案证明;(三)权属清晰可交易;(四)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五)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此前,广东已有多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

8月9日,华发股份公告披露,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开展存量商品房及配套车位交易业务(含达到预售条件的房源,合称“存量商品房”),总交易金额不超过120亿元。

本次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出售商品房、出售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至于价格确定方式,将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并签订正式合同。

公告还指出,“本次交易是为了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工作部署,助力珠海市加快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新格局。”

此外,在广东,一线城市深圳、广州已加入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活动行列。

8月7日,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拟开展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向深圳市域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范围包括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关于征集房源条件,要求所处位置交通便利、户型面积合适、生活便利以及手续齐全等。其中,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65平方米以下)要求;拟收购项目须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5月30日,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发布《关于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征集符合条件商品性安置房源报名的公告》,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

公告显示,为落实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拆迁安置事宜,现项目拟采用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该项目安置房源,并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住宅房源(房企),再依照相关流程选定安置房源小区(房企)。

不止广东,放眼全国,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超过60多个城市发布了收购存量房做保障房的政策。

早在4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已经明确了存量房消化和增量房优化相结合的新指示。在此之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主要以划拨土地和新增建设为主。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明确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该政策的背景是,新建商品房销售去化下降,开发商资金链紧张,保交房和债务偿还存在一定压力,导致防风险的任务开始吃紧。通过存量收购,既可以解决保交房的任务,也可以去化库存稳定商品房市场,还可以缓解开发商资金链,更好地去偿还债务,也增加了保障房筹集渠道

他进一步指出,从目前各地存量收购的情况来看,基本上还处于前期摸排需求的过程中,反映的情况,一方面是符合的项目相对有限,另一方面开发商愿意低价卖给国企的意愿比较低。目前还处于双方博弈的状态,很多市场主体认为政府会通过存量收购来救助市场、救助开发商,因此还等待大手笔的资金进入。但从资金平衡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可能的。

保障性住房对商品房市场会有何影响?李宇嘉认为,预计前期住宅项目可能落地的收购量相对有限,对商品房市场短期的影响有限。

南方+记者 周中雨

编辑 邵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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