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清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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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发生变化时,如何通过新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今天小编为您一一讲解。

办理路径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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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税】—【身份信息报告】—【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

 02

通过新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不同情形的变更指引

(一)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部分信息需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后才能在税务部门办理变更,除此之外的其他登记信息可直接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变更。

01

需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再在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的情形

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生产经营期限起、注册地信息(包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所在行政区划)、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类型)发生变更时,需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息变更。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信息变更后,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以上办理路径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系统会自动带出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的信息,包括变更前、变更后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

02

可直接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的情形

纳税人生产经营地信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总分机构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以上路径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完成信息变更。

在这里提醒广大纳税人,如果变更项目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开票员,变更后的相关身份人员需以自然人身份注册并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如变更后的相关身份人员未完成身份信息确认,信息变更无法完成。

(二)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等信息时,可直接在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相关涉税信息。具体操作可按上面第2点进行。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点击【新增】,选择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确认无误后勾选变更项目,点击【确定】,则变更成功。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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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纳税人名称变更,如果存在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账号,为不影响税费扣款,需到开户行办理账户名称和三方协议名称的变更,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和【三方协议签订】两个模块办理相关业务。

 02

若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的变更,可能涉及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费种登记信息的变更。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03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信息、扣缴义务发生日期等信息发送变化,可通过以上操作办理变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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