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报名条件
(一)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在我市登记的失业青年(16-24岁)。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三)报名参加见习人员按属地就近安排。

二
报名时间
详见上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三
报名方式
登录“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就业见习岗位”专区-查询岗位并报名

四
见习期间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详见上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二)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购买工伤保险。
(三)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四)见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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