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优价廉、安全美味!中山提出餐饮质量指导意见

中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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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抓深中通道通车历史机遇,推动中山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擦亮中山粤菜名城品牌,现就做好中山餐饮服务,提升餐饮质量,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强化食品安全,以高品质美食提升“食在中山”美誉度

一是确保食材安全

不得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生虫、禁用禁售食品原料,严格做好食材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保障食材新鲜、安全、可溯源。

✍二是确保人员健康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每日从业人员应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做好日常培训教育,养成良好操作习惯。

三是确保环境卫生

每日做好加工场所、就餐区域清洁卫生,落实虫鼠害防制工作要求,维护好“三防”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消杀作业和环境消毒。

四是确保加工规范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食品加工操作,确保加工制作过程安全,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煮熟煮透、防止加工过程中异物污染,不超许可核定经营范围、超实际供餐能力开展供餐,不擅自变更食品加工布局和设施设备。

五是确保公示规范

主动在用餐区域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架构和人员信息、从业人员健康证、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打造“明厨亮灶”,建设透明厨房,展示干净卫生良好后厨形象。

严守价格底线,以质优价廉提升“食在中山”满意度

一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依法在店内、菜单、自助点餐小程序等显著地方明确标示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计量单位、规格等内容,做到商品和服务价格内容真实准确。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强制消费,各餐饮经营者应向就餐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如收取茶水、果品、小吃、调料等各项费用,应当在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各餐饮经营者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强制收取茶位费,不得收取开炉费、开瓶费等,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三是恪守行业规范

各餐饮经营者应主动杜绝涨价宰客行为,诚信经营,不借深中通道通车机遇变相涨价、加价销售,不得强制将特色菜品搭配销售,不得通过“好评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作出指定评价,不得使用“作弊秤”宰客,合理收取服务费、停车费用。

做好优质服务,以宾至如归提升“食在中山”影响力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

餐饮经营者要加强对服务人员培训管理,增强服务人员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主动处理好消费投诉,以热情服务增强顾客宾至如归的获得感。

二是提升服务体验

鼓励餐饮单位积极针对游客消费痛点、堵点问题,优化停车位管理,做好停车引导服务,提供更多线上排位、点单、结算等便利服务,提升服务便利性。

三是共同做好宣传引导

持续做好中山名店、名品推荐,加大中山美食宣传引流,发挥行业协会优势,鼓励已超接待负荷餐厅主动分流客源到周边美食名店,形成中山饮食发展合力。

一审丨黄美霖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餐饮科 朱亦凡

编辑中山市场监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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