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文广旅体局召开2024年广宁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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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池)安全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关,筑牢织密游泳安全网,督促游泳场所业主提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游泳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8月5日,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全县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池)业主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业主安全管理能力,促进全县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池)安全、稳定、有序发展。局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高危体育经营场所(游泳池)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文广旅体局广电体育股负责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场所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游泳部分)等进行了重点解读。县文广旅体局执法队负责人通报了近期对县内各游泳场所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意见,要求各游泳场所业主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力把好安全管理关,规范经营,尤其是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最后,县文广旅体局分管负责同志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和防溺水工作形势,就游泳场所在安全管理、规范经营、安全隐患排查、防溺水安全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部署,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底线。要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场所安全开放,必须保证泳客人身财产安全;二是各场所要严格按照国标和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开放经营,进一步加强对救生器材设施、保障制度、警示标识、从业人员上岗资质等情况的排查和管理,按国标规定数量配备具有资质的救助人员,确保游泳场所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切实加强场所现场管理,救生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现场动态,在泳池周边加强安全警示提示标语,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下一步,县文广旅体局将继续加大对全县游泳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游泳场所业主安全规范经营,为广大游泳爱好者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有序的游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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