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履职守护生态环境,联席会议顺畅“两法衔接”

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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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实做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近日,清城区检察院联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共同召开“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党组成员陈志岗及副局长黎杰科、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朱伟文、清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莉敏等人出席会议。

会上,三方就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的证据移送标准、扣押物品的留样及取样工作、污水采样点的选取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规文件进行共同研读、分析,推动检察、公安、行政单位在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的证据移送标准、证据保存方式等方面达成共识,实现精准治污、协同共治,全面推动工作落实,确保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更加顺畅有效。

近年来,清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开展了清城区“两法衔接”主题调研活动、专题业务培训等多项工作,充分围绕检察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凝聚共识、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形成合力。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两法衔接”工作,定期开展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公安机关的联席会议,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特定领域、重点领域的案件适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常态化联系机制。

供稿: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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