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聚焦“三号检察建议”,念好“专、细、全”三字诀,通过提升专业能力、深挖细查线索、强化协作配合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2023年以来,共排查上游犯罪案件133件200人,发现洗钱线索11条,监督立案5件5人,提前介入2件5人,追捕追诉6件6人,改变定性为洗钱罪2件2人,已办结6件7人,均以洗钱罪提起公诉,全部获法院判决采纳。
一、立足“专”字,聚焦专业实力提升检力保障
一是注重研究部署,实现专人监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反洗钱工作作为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抓手纳入到重点工作当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细化反洗钱工作的线索核查、案件督办、日常联络等事宜,并安排专人落实信息报送、线索摸排管理等日常事务,切实推动反洗钱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更新办案理念,提升专业能力。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反洗钱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惩治洗钱犯罪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通过本院刑检“博学讲堂”由资深检察官围绕构成要件、证据采信等问题,向办案人员讲解洗钱犯罪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办理洗钱案件的能力。
二、把握“细”字,聚焦深挖细查提高办案质效
一是落实一案双查,深入挖掘线索。扎实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环节对上游犯罪的一案双查工作,坚持开展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同步审查。在案件审查中重点追查资金去向及路径。如在办理敖某发等4人贩卖毒品案中,穿透上游犯罪的表象发掘背后隐藏的洗钱犯罪线索,发现敖某杰有提供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帮助敖某发收取毒资的行为,涉嫌洗钱犯罪。
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厘清办案思路。对挖掘到的洗钱犯罪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项会商“把脉会诊”,从而做到精准惩治。如在办理黄某某、李某某、陈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系列案中,由专项负责人牵头,各案件承办人集中召开洗钱线索分析研判会,准确把握证据标准及侦查方向,攻克案件办理重点难点。
三是发挥主导作用,有效引导侦查。深耕监督主业,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在引导侦查、立案监督等工作中的优势,注重内部协同,强化线索追踪,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洗钱案件成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与犯罪嫌疑人关联的资金转账、交易记录等与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去向的相关证据,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
四是注重严审细查,确保定性准确。压实办案人员责任,引导检察干警及时转变思维,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在办案中时刻秉持反洗钱工作意识,紧盯关联犯罪,坚持精细化审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如在办理温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时,认为温某某的行为具备洗钱罪的显著特征,故引导侦查人员围绕洗钱犯罪构成要件侦查取证,查实洗钱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改变定性以洗钱罪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采纳。
三、突出“全”字,聚焦协作配合实现全面打击
一是凝聚工作合力。通过与监委、公安、法院、银行等相关部门召开反洗钱专项工作会议,重点分析辖区内反洗钱工作现状,强化洗钱犯罪线索联合研判、信息共享。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就洗钱犯罪定性分析、证据标准、裁判标准、量刑幅度等方面充分交流磋商,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以高质量履职服务保障金融安全。
二是强化工作指导。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指控证明中的主导责任,为公安机关提供“点对点”、精细化的办案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上游犯罪特点和洗钱犯罪发展趋势,针对性地制定并向公安机关提供《加强惩治洗钱犯罪办案指引》,为洗钱犯罪侦查提供法律适用和证据收集的具体标准,引导收集完善证据。
三是加强办案衔接。健全完善监检衔接、检警衔接机制,加强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研讨等举措,打造洗钱犯罪工作信息互通、多向交流的稳定链条。依法提前介入,引导调查机关、侦查机关加强对洗钱人员的身份背景、资金流转方式、交易异常情况等方面证据的收集,打牢证据基础,夯实证据体系。
来源:博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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