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团阳江市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十条优化青年创新创业环境措施,支持、鼓励、吸引更多青年在阳江创新创业、施展抱负助力“百千万工程”。
第一条 落实青年创新创业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发放以下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标准为10000元;创业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为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创业孵化基地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实体提供1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二条 提供青年创新创业运行支持
探索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青年创业实体给予优惠性政策支持。支持各县(市、区)因地制宜打造农村电商产业园、文创产业集聚地等创业场地,对入驻实体进行日常运行补贴,吸引更多青年返乡创业。
第三条 优化青年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加大对青年群体创新创业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对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额度可增加至50万元。推广“创贷+商贷”模式,创办小微企业的青年按规定可申请最长2年期最高500万元的创贷,并按贷款实际利率(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50%享受财政贴息;商贷部分根据项目实际确定贷款额度,鼓励经办银行按照最优惠利率执行。
第四条 落实青年创新创业减税降费
严格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降低青年创新创业税费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如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限额标准根据省定最高可上浮幅度同步调整),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促进青年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探索建立创新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每年扶持一批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定期组织全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先推荐获奖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省级以上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并在我市转化实施的项目,给予适当的创业资助。
第六条 加大青年创新创业技能培训
完善青年创新创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面向青年的创新能力培训、创业准备培训、初创经营者培训以及其他相关培训,每年提供培训名额不少于1000人次。搭建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互动平台,每年举办不少于5场青年创新创业论坛等交流活动。
第七条 促进青年群体见习实习锻炼
增强青年实践能力,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每年提供不少于1500个面向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见习岗位,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加强校企合作,支持各类企业接收我市院校应届毕业学生实习实践锻炼,每年组织评选10家校企合作先进企业。
第八条 加强青年创新创业安居保障
适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出台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文件,支持、鼓励更多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通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解决创业青年住房困难问题。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我市人才政策享受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待遇。
第九条 建立青年创业风险救助机制
采取风险补贴、商业医疗保险补助、就业援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对创新创业遇到困境的青年予以扶持。支持投身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创业后顾之忧。加强对创业失败青年的心理辅导,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他们树立再次创业或者就业的信心。
第十条 凝聚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合力
市、县(市、区)两级建立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日常工作由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承担。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和个人通过投入资金、技术、智力成果、基础设施等多种方式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整理】赵强 通讯员 阳青宣
【图片】团阳江市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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